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金松、董事會秘書俞堅:
經查明,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,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涉嫌嚴重違反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(2022年修訂)的有關規定。上海證券交易所(以下簡稱本所)擬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(2022年修訂)第13.2.3條的規定,對你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金松、董事會秘書俞堅予以通報批評。因無法與你取得聯系,根據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本所現以公告形式向你公司及責任人送達有關紀律處分意向書(詳見附件)。
自通知發布之日起,經過10日即為送達,如你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對該紀律處分措施有異議,應當于公告期滿后5個交易日前向本所提交書面回復并附相關證據材料。如逾期不回復,將視為通知已送達,你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無異議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關于對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意向書
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
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