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證發〔2021〕27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貫徹《證券法》公司債券實施注冊制的相關要求,規范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工作、提高信息披露質量,上海證券交易所(以下簡稱本所)修訂了《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——申請文件及編制》(詳見附件),進一步完善了募集說明書等申請文件的編制要求。現予以發布,并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。
本所于2020年11月27日發布的《關于發布<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——申請文件及編制>的通知》(上證發〔2020〕86號)同時廢止。本所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指引不一致的,以本指引為準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——申請文件及編制(2023年8月修訂)
上海證券交易所
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