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證發〔2022〕41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為進一步規范破產重整等事項中的信息披露行為、切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,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——破產重整等事項》(詳見附件),適用于主板、科創板上市公司。現予以發布,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《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通用業務規則目錄》同步調整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——破產重整等事項
上海證券交易所
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
關于發布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——破產重整等事項》的通知 主板股票